黄金最早是以饰品、祀品的角色为当时的显贵所拥有和使用。中国古代的黄金货币最早见于战国晚期的楚国,是以金版的形式作为称量货币使用;楚金版背面的布纹是铸造过程中从泥范上的布痕翻印而来,而非打印铭文或捏握泥模形成。西汉的马蹏金、麟趾金的基本功用是祭祀而非货币,其上的“上”“中”“下”铭文可能代表了用于宗庙祭祀时摆放的位置或组合,而非指成色高下,也不是作坊之代号。
马蹏金、麟趾金基本功用是祭祀
西汉时期人们使用的黄金铸造了金饼及马蹏金(今通作马蹄金,下同)、麟趾金,但由于当时的史料并没有明确记载它们的形制和功能,所以后世学者多有争议。唐代学者颜师古在注文《汉书·武帝纪》时写到:“今人往往于地中得马蹏金,金甚精好,而形制巧妙”,这说明在唐代就已有人挖掘出过马蹏金,可惜未言明形制。
此后,宋代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述曰:“襄、随之间,故春陵白水地,发土多得金麟趾、褭蹄。麟趾中空,四傍皆有文刻,极工巧。褭蹄作团饼,四边无模范迹,似于平物上滴成,如今干柿,土人谓之‘柿子金’”。
这段文字说明沈括认为马蹏金就是金饼,麟趾金是中空的,不过这些论断只是他的猜测。
现代学者在考古资料的支撑下,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安志敏推测扁圆形金饼为麟趾金,背部中空、状似马蹄者为马蹏金;黄盛璋认为马蹏金属于圆形金币,麟趾金无疑从圆形饼金发展而来。事实上,上述这些关于西汉金饼及马蹏金、麟趾金形制的认识都存在着偏差。近年来,随着西汉金饼及马蹏金、麟趾金在南昌海昏侯墓、定县中山王墓等墓葬的出土,它们的形制和功能才基本明确。
西汉的金饼俗称柿子金,它的出现要早于马蹏金、麟趾金,在古代文献中也被称为“饼金”。如《后汉书·乐羊子妻》载:“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南史·彦回传》载:“有人求官,密袖中将一饼金”。杨君通过考察出土的战国秦汉各类金饼,认为“西汉金饼主要是一种面部带自然龟裂纹,底部空洞凹坑遍布,重量相对均匀的实心金饼”,笔者认为此观点是正确的。
事实上,西汉时期出土的金饼基本都是此形制,如西安北郊谭家乡出土的219枚金饼、河北定县中山怀王刘修墓葬出土的40枚金饼、南昌海昏侯刘贺墓葬出土的385枚金饼。西汉金饼的重量以一斤为主,由于其价值巨大,所以其功能必然也不同于日常交易的五铢钱。
在海昏侯墓葬出土的金饼中,有四枚上面遗留有墨书,“南海海昏侯臣贺元康三年酎金一斤”,这段文字说明了此批金饼是海昏侯用于上缴的酎金。酎金是西汉宗室王侯随天子祭祀宗庙时所捐献的黄金,它起源于古代的宗庙祭祀,各诸侯王、列侯要根据所封辖区的人口数量上缴黄金供天子祭祀之用,若上缴的黄金的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会被夺爵削地。
据《汉仪注》记载:“王子为侯,侯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大祀日饮酎,饮酎受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西汉曾发生不少公侯因酎金问题而被削爵免国的情况,特别是在元鼎五年,汉武帝借口列侯奉献酎金不纯,数量不足,一次罢免了106个列侯的爵位。
由于酎金对西汉朝廷特别是诸侯王的重要性,各地诸侯王必然要储备相当数量黄金,而这些黄金会被铸造成金饼的形式以供朝廷祭祀之用,这正是西汉金饼大量存在之原因,也是金饼的主要功能。
而且从出土的金饼实物来看,大多数表面可见各类戳记和戳印,这些印记恰好说明了金饼在实际使用中需要进行必要的标注和成色检验,这正与中央政府对酎金的要求相符。
西汉的马蹏金、麟趾金首次见于文献是在汉武帝时期,《汉书·武帝纪》载:“三月,诏曰:‘有司议曰,往者朕郊见上帝,西登陇首,获白麟以馈宗庙,渥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宜改故名。今更黄金为麟趾褭蹏以协瑞焉。’因以班赐诸侯王。”
这段记载说明了麟趾褭蹏出现的时间和原因,但由于没有明确其形制,所以后世学者对其形制存有争议。直到2015年海昏侯墓成批马蹏金和麟趾金的出土,再与中山怀王刘修墓出土的黄金相互印证,马蹏金和麟趾金的形制才得以明确:马蹏金分大小两种,皆马蹄形,椭圆底,中空,腔体外是打磨光洁的黄金镜面形态,腔体口沿外有一圈黄金掐丝纹饰带,口部镶嵌玉片(或琉璃片);麟趾金与马蹏金有相似之处,腔体口沿外亦有一圈黄金掐丝纹饰带,口部镶嵌玉片(或琉璃片),但其底部更狭长窄尖,截面呈尖圆形,其上部后端有一小趾。
由于马蹏金、麟趾金制作工艺复杂,造型精美,显然不应是用于流通的黄金铸币,而是为特殊用途制作。在马蹏金、麟趾金出现之前,西汉皇帝将大量的黄金用于宗庙祭祀,汉武帝获白麟后,也是将白麟献之于宗庙。故此,笔者认为用黄金制作的代表祥瑞的马蹏金、麟趾金,应当也与皇帝和诸侯王的宗庙祭祀活动有关,其基本功能应当是祭祀而非货币。
在西汉时期,宗庙祭祀是重要的政治活动,各诸侯王不但要参与皇帝在京师的祭祀活动,而且各郡国还设置有郡国宗庙。郡国宗庙的设立始于汉高帝十年令诸侯王“皆立太上皇庙于国都”,随后的惠帝又“令郡诸侯王立高庙”。郡国宗庙设立后,各诸侯王必然需要对宗庙进行祭祀,所以汉武帝将马蹏金、麟趾金班赐给诸侯王,诸侯王将其用于郡国宗庙祭祀是完全合理的。
事实上,各诸侯王在参与皇帝祭祀时付出了大量的酎金,但同时又可以得到皇帝回馈的用于郡国宗庙祭祀的马蹏金、麟趾金,这种皇帝与诸侯王的互动不仅满足了皇帝敛财的需求,而且也加强了彼此的宗族认同。另外,从出土的马蹏金、麟趾金实物来看,它们非常符合祭祀用品的特征。
首先,马蹏金、麟趾金是由金与玉两种材料制作而成,这两种材料本身都是中国古代用于祭祀的贵重物品,而在西汉将两种材料结合制作成一件器物,绝不可能是用于流通的货币,而作为祭祀用品却是非常合适的。
其次,出土的马蹏金、麟趾金底部中心一般会铸造有“上”“中”“下”阳文铭文,笔者认为,这可能代表了皇帝将其颁赐诸侯王时是成组的,其上的文字可能代表了用于宗庙祭祀时摆放的位置或组合,而不是有学者提出的不同作坊的代号。
古钱币确有不少本身标记有产地或作坊代号的,其主要原因是钱币产量巨大,不易追溯生产者;但马蹏金、麟趾金只能由皇室生产用以班赐,其生产者是明确的;加之生产工艺复杂,产量稀少,其生产与赏赐必然会有详细记录,是不需要在器物本身上标记作坊的。不过,如果将这些铭文视为宗庙祭祀时摆放的位置或组合,则是具有合理性的。
诸侯王在进行宗庙祭祀时,如果需要根据被祭祀者的身份选择不同的组合和摆放位置进行祭祀,这就需要在马蹏金、麟趾金上铸造铭文以示区别,而这正也符合了中国古代传统祭祀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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